埃及为人类社会奉献了最古老的政治制度,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正是建立在尼罗河畔。古埃及人建造了领先于世界其他民族的文明。这种高度的文明之所以产生、延续,依靠的正是牢固的政治制度、统治艺术、管理艺术和立法艺术。
埃及率先将政治制度的思想转化为机构框架,为构建埃及这片土地上人民的生活、捍卫自由和民主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埃及先于其他文明古国颁布了宪法(万法之法)并建立了宪法委员会。可以说,1882 年埃及就已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尽管埃及的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是在 1922 年废除英国对埃及的保护后不久的 1923 年正式颁布的。同样,埃及在议会制度方面也走在了世界的前列,1824 年就有了议会制度。
1971 年 9 月 11 日正式颁布的埃及永久宪法,分别在 1980 年 5 月 22 日和2005年的5月25日进行了修正,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体和国家权力的相关细节,奠定了民主议会政体的基础,强调以法律至上、司法独立原则作为施政的基础,强调伊斯兰教法为立法的主要依据,规定阿拉伯语为国家的官方语言。
埃及政体主要包括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此外还涉及新闻、政党、地方行政和民间社会机构等事务。
埃及宪法的发展
埃及的宪法制度自19世纪初开始建立,不断发展。1882年2月7日,埃及颁布了机构成立法案,但英国占领埃及后,很快就取缔了这部法案。1923年,英国保护时期结束,埃及颁布了一部宪法,1930年作废,另立了一部新的宪法。1930年宪法使用到1935年12月13日,随后国王颁布决议,决定重新启用1923年宪法。这部宪法直到1952年7月23日革命之前一直在发挥作用。七月革命之后,埃及的宪法制度经历了五个时期:1953年宪法时期、1956年宪法时期、1958年阿联临时宪法时期、1964年阿联宪法宣言时期、1971年9月11日埃及永久宪法时期。
1971年宪法曾于1980年5月22日、2005年5月25日、2007年3月26日颁布过三个修订案,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做出了规定,确定了各种国家权力的所属和范畴,确定了公民权是民主制度的基础,强调依法治国,强调司法的独立性,规定司法部门是统治的一个基础,并规定伊斯兰教法是国家立法的基础,阿拉伯语是国家的官方用语。
2007年3月的宪法修订案以穆巴拉克总统的竞选纲领为基础,对34个条款做出了修改,目的在于平衡各种国家权力,增进公民权和公共自由,支持政党活动,增强妇女权益,发展地方政府。
埃及的政治制度由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构成,此外还有新闻媒体、政党、地方政府、民间团体等力量参与。
一、立法权
19世纪初期,埃及的议会制度得到了发展,于1824 年建立了第一个议会,即最高委员会。1829 年,埃及建立了协商委员会。1837年,穆罕默德·阿里颁布了国家基本法,取消了协商委员会,解散了负责讨论法律事务的专门委员会和负责讨论政府工作的大众委员会。
1923 年4月19日,埃及作为独立的国家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并建立了两会制度,两会即众议院和参议院。1952年7月23日革命结束后,埃及的立法权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直到1956年以前,埃及一直没有立法委员会。1956年宪法的颁布,将过去的两院制度改为一院制度,这个议院被称为民族议会。1971年10月27日,萨达特总统统治期间,埃及举行了第一次一会选举,民族议会更名为人民议会。
1976年,埃及发生了一次重要的政治转折,宣布建立讲坛制度,即由中立派、右翼派和左翼派利用政治讲坛宣传各自的政治理念。这些政治派别和独立候选人一同参加了1976年11月的人民议会选举,中立派得到280个席位,右翼自由人派得到了21个席位,左翼得到了2个席位,独立候选人得到了48个席位。1976年11月举行的第一届人民议会大会决定将政治讲坛制度改为政党制。1977年6月,埃及颁布了政党法。这一届人民议会从1976年11月11日持续到1979年4月10日,尚未能完成宪法规定的任期,1979年4月19日就举行了全民公投,决定成立协商会议。
讲坛制改为政党制之后,1979年6月举行议会选举,国民党胜出,在议会中占据了330个席位,工党得到30个席位,自由人党得到3个席位,集体党没有获得席位,独立候选人获得了10个席位。这一届议会完成了宪法规定的任期。
1984年6月23日,穆巴拉克总统在任期间,埃及第一次根据政党制度举行了立法选举。全国分为48个选区,共选出448名议员,其中专门为妇女设立了31个席位。
1987年2月,宪法法庭裁定政党制不符合宪法,人民议会宣布解散。1987年4月,国家按照比例制度和个人议员制度举行议会选举,共设400个比例制席位和48个个人制席位。这届议会维持的时间不长,1990年10月13日就解散了,原因是选举时没有给予独立候选人选举权,且各党派候选人名额分配不公,选举本身不符合宪法。
1990年12月,埃及按照个人选举制度举行议会选举,产生的议会一直工作到1995年4月19日。1995年选举出的议会工作到2000年10月,随后从当年10月18日到11月13日举行了立法选举。现任立法委员会的任期为2005-2010年,其中独立候选人占有100个席位。
1、人民议会
人民议会行使立法权,规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批准国家的总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的总体预算,同时负责监督政府的工作。人民议会设有454个席位,其中10名议员由国家以颁布决议的方式任命,半数议员来自工人和农民,妇女人数占2%,其中4名通过选举产生,5名通过任命产生(现任议会中有一名女议员于2007年11月辞职)。宪法规定人民议会的任期为五年,从第一届会议召开之日算起,到期之前60天内举行新一任议会的选举。
人民议会通过如下18个委员会行使立法和监督权:宪法和立法事务委员会、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经济事务委员会、对外关系委员会、阿拉伯事务委员会、国家安全和国防委员会、建议和申诉委员会、劳动力委员会、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农业和水利委员会、教育和科研委员会、宗教、社会事务及永久管业委员会、文化、新闻和旅游委员会、卫生和环境事务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住房、公共设施和建设委员会、地方监管和社会团体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中央审计署是一个具有公共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负责监督政府和其他官员的财务状况,在人民议会的协助下从审计和法律两方面实施财政监督。
人民议会和中央统计局这一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机构合作,从会计制度和法律两个方面入手,监督和调查政府财政情况以及其他公众人物的财政情况。
2、协商会议
协商会议在 1980 年 5 月 22 日进行的全民公决中获得通过,同年依照人民议会批准的宪法修正案成立。这是1952 年 7月23日革命以来的一次新尝试,此前当时埃及的议会制度还只是限于一院制。
协商会议从1980年成立,到2007年3月,其职能一直是表达民众意愿,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07年3月26日,协商会议提出了宪法修改案并获得批准,表明协商会议的只能有了明确的转变。过去,协商会议只是一个协商性质的委员会,如今则能够在立法方面发挥作用。修改后的宪法第194和195两条规定,协商会议有权批准宪法的补充法案。这次修改宪法,推动埃及的一院议会制度真正发展成了两院制度。
2007年6月,协商会议举行了中期选举,这是协商会议历史上的第十次选举。历次选举分别发生在1980、1983、1986、1989、1992、1995、1998、2001和2004年。
协商会议议员任期为6年,每三年举行一次中期选举,更换半数通过选举和任命产生的议员。协商会议共设264个席位,现任会议中共有21名妇女,其中1人为选举产生,这是协商会议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其余20名女议员均通过任命产生,占议员总数的8%。上一届协商会议中共有18名女性议员,占6.8%。
二、执法权
1、国家总统(共和国总统):
总统行使执法权,始终致力于落实人民主权,尊重宪法和法律,维护民族团结。总统任期6年,从公布全民公决结果开始算起。总统任期期满后可以无限期连任。
通过自由直接选举选出总统:
埃及政治制度发展史上有一件事,无论从形式还是内涵上都堪称最重要的举措,这就是宪法第76条的修改。2005年2月26日,穆巴拉克总统要求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修改宪法第76条,这是有史以来埃及在政治制度上采取的最重要的举措,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看都有着重要意义。修改宪法第76条后,埃及开始采取自由直接选举的方式从多个候选人中选出国家总统,取代过去就单一候选人执行全民公决的方式。2005年5月举行全民公决,埃及人民通过了这一修正案。2005年9月7日,为期一天的总统大选正式举行。共有10名候选人参选,总统选举最高委员会对选举过程实施全面监督。选举的结果是,民族民主党候选人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获得了88.571%的票数,即获得了7131851张有效票中的6316784票,当选为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总统。
总统候选人举荐条件:
根据宪法第76条第一次修改案,总统候选人需获得250名选民代表的支持,其中至少有65人来自人民议会,至少有25人来自协商会议,且在至少14个省级人民议会中至少每个人民议会中有10人支持。成立时间超过五年的政党,在最近一次一会选举中如果获得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总席位的5%以上,则有资格推荐一名该党最高委员会成员作为总统候选人。
与过去一段时间的统治制度不同,从2005年开始,每个符合条件的政党均可以推荐一名该党最高委员会成员作为总统候选人。2005年9月的总统大选就是按照这一新规定进行的,共有分属10个政党的10名候选人参与竞选。
宪法第76条在2007年3月又经历了第二次修改,新的修改案放宽了竞选总统的条件,每个在候选人推荐工作开始之前成立时间已满五年的政党,如果成立之后长期开展活动,且该党成员在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的选民代表中占有至少3%的席位,或者在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中任意一个议院占有相应的席位,则可以推举一名拥有现有席位已满一年的该党最高委员会成员作为总统候选人。
按照新的规定,每个符合条件的政党,只要在最新选举的人民议会和协商会议中占有至少1个席位,就可以在2007年5月1日以后十年内的任何一届总统选举中推举一名拥有现有席位已满一年的该党最高委员会成员作为总统候选人。
总统的权力:
总统和内阁一同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方针政策的实行。总统同时也是武装部队最高总指挥、警察部队最高委员会主席和国防委员会主席。
宪法修改后,共和国总统的部分权力要同人民议会、协商会议和内阁一同行使。宪法第74条规定了使用决策权的几点限定条件,其中包括总统可以在同总理、人民议会主席、协商会议主席商榷后,采取快速行动,以应对紧急且严重的问题,同时在这类权力的行使过程中不得解散人民议会。宪法第141条规定,只有总统的决定能够任命或罢免副总理、部长、副部长,但总统做出此类决定之前必须征求总理的意见。总统在颁布法律的执行条例、建设决定、设施管理决定、关于公共利益的决定方面的权限也受到了限制,需要和内阁共同做出决定。
2、政府(内阁)
内阁是最高执行和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事务,指导、协调和关注各部、各总署的工作,负责制定国家总体预算草案和国家总体发展规划,批准和发放贷款。内阁与总统一道,参与国家总体政策的制定,同时负责其执行。政府致力于监督法律实施,保障国家安全,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
关于组建内阁的总统令:
埃及总统穆巴拉克颁布关于组建新内阁的2005年第424号决议
决议第一条任命艾哈迈德·纳吉夫为内阁总理
第二条任命:
穆罕默德·侯赛因·坦塔维·苏莱曼元帅为国防和军工部长;
法鲁克·阿卜杜勒·阿齐兹·胡斯尼先生为文化部长;
尤素福·布特卢斯·加利博士先生为财政与保险部长;
马哈茂德·哈马迪·扎克祖克博士先生为永久管业部长;
姆菲德·马哈茂德博士先生为国家法律与检察院事务部长;
马哈茂德·阿卜杜勒·哈利姆·阿布·宰德博士先生为水资源和灌溉部长;
哈比布·伊卜拉辛·哈比布·阿迪利先生为内政部长;
赛义德·阿卜杜·穆斯塔法·马沙勒博士先生为国家军工产业部长;
艾敏·萨米哈·赛米尔·法赫米工程师先生为石油部长;
哈桑·艾哈迈德·尤尼斯博士先生为电力和能源部长;
法伊扎·穆罕默德·艾布·纳贾女士为国际合作部长;
奥斯曼·穆罕默德·默罕默德·奥斯曼博士先生为国家经济发展部长(2006年308号总统令任命);
艾哈迈德·穆罕默德·沙菲克先生为民航部长;
玛姆杜赫·迈海亚·丁参赞先生为司法部长(2006年308号总统令任命);
艾哈迈德·阿里·阿布·盖特先生为外交部长;
马吉德·乔治·伊利亚斯·卡塔斯工程师先生为国家环境事务部长;
艾尼斯 · 艾哈麦德 ·纳比赫·法基先生为新闻部长
艾哈迈德·马哈茂德·奥斯曼·达尔维什博士先生为国家行政发展部长;
塔里克·穆罕默德·卡米勒·马哈茂德博士先生为通讯和信息技术部长;
马哈茂德·萨福特·穆希丁博士先生为投资部长;
艾哈迈德·阿拉丁·艾敏·马格利比先生为住房、公共设施和城市发展部长;
拉希德·穆罕默德·拉希德·侯赛因工程师先生为外贸和工业部长;
阿里·赛义德·阿理博士先生为社会团结部长;
尤斯里·萨布里·侯赛因博士先生为教育部长;
哈尼·穆罕默德·马哈福兹·艾敏博士先生为国家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部长;
哈提姆 · 穆斯塔法 · 穆斯塔法博士先生为卫生与人口部长;
穆罕默德·尤尼斯·曼苏尔·拉提夫·曼苏尔工程师先生为运输部长;
艾敏·艾哈迈德·穆罕默德·奥斯曼先生为农业和土地改良部长;
穆罕默德·宰海尔·加拉奈先生为旅游部长;
阿伊沙·阿卜杜勒·海蒂·阿卜杜勒·伊奈女士为劳动力和移民部长;
穆罕默德·阿卜杜·萨拉姆·马赫古布先生为地方发展部长(2006年308号总统令任命)。
三、司法权
埃及宪法规定:司法权独立,法院行使司法权,根据法律做出判决。法官不隶属于任何机构,任何权力部门均不得干涉司法事务。
司法权由普通法庭和行政司法部门两部分构成。这两部分有各自的体系和组成结构。最高宪法法庭,是独立的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
纠纷法庭是独立的法庭,级别高于一等法庭和复审法庭,但不负责审理一等法庭和复审法庭审理过的案件,而是负责保证法律的执行。
四、新闻
新闻被认为是独立的民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其职责。埃及宪法规定,新闻自由受到保障,禁止一切监管新闻的行为。
埃及是第一个拥有报纸的阿拉伯国家, 1828 年出版了第一家正式报纸——《埃及大事报》。随后,各种报纸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报导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形势。同样,各种关于报纸事务的立法也随之而来。1799年1月14日颁布了第一部关于印刷品的法律。1941年成立了新闻行业协会。之后各种有关新闻事务的立法不断出现。1960年5月24日颁布了关于报业组织的第156号法。1980年颁布了第 148 号法,规定报业是独立的民权,人民自由行使这种权利,服务社会,表达各种观点,通过不同的表达方式构建公共舆论。
1996年颁布的第96号法对埃及报刊进行了规范,2006年对这部法律中有关处罚的部分条款做出了重要修改,取消了针对多项新闻出版犯罪行为的剥夺自由处罚,从而保障了新闻自由,保持了新闻媒体的独立性。埃及报刊种类多样,包括国营报刊、党报、独立报刊等,其中独立报刊是政党、公有法人或者私营法人兴办的报刊。目前埃及共有530多种报刊和杂志。
最高新闻委员会:
负责新闻事务的独立机构,保证新闻业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自由和独立,由协商会议主席担任委员会主席。委员会于 1975 年根据社会主义联盟的决定成立。1983年3月23日最高新闻委员会通过了新闻业道德宪章,1998年3月26日,新闻业道德宪章经最高新闻委员会批准正式颁布。
五、政党
埃及从 19 世纪开始拥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当时政党的出现体现了那一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思想的相互作用。同时产生并发展的还有埃及现代政权机构。这些政党开始着手组建社会和政治团体。但第一个真正具有完整现代意义的政党是 1907 年民族领袖穆斯塔法·卡米勒建立的国民党。新产生的埃及的政党已经完全成熟。
埃及的政治体制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1923-1952年的多元政治阶段;第二阶段是1953-1976年的单一政治阶段;第三阶段是1976-1977年的讲坛制度阶段;最后是目前正在实行的政治多元化阶段。目前埃及共有24个政党。
国家于1977年6月颁布了第40号政党法,规定了埃及政党的组建程序。埃及的政党数量已经从1981年的5个增加到现在的24个,各个政党在完整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内自由开展活动。
民族民主党在历次选举中一直是议会中的多数党,已经成为埃及政坛的主导力量。在2005年9月7日的总统选举中,民族民主党候选人穆罕默德·胡斯尼·穆巴拉克以88.571%的多数票当选总统,民族民主党在同年11月的议会选举中也获得了胜利,在收编一批独立议员之后,在议会中获得了311个席位。
民族民主党于2007年11月3-6日举行了第9届全国大会,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重视。共有超过500人参加大会,穆巴拉克总统再次当选党主席。
11月4日的会议通过了党的基本制度修改案,在原先的党章中增加了3个条款,成立了民族民主党最高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秘书处成员、政治委员会成员,这些成员有权按照宪法第76条的修改案推荐一名拥有现有席位已满一年的最高委员会成员作为总统候选人。
另一新增条款规定了总统候选人的选择方式。民族民主党候选人经特别全国大会选出,组建工作组,向党的最高委员会呈交推荐名单,从中选出一名获得50%票数的人员作为最终的总统候选人。
关于年度会议的条款有所修改,将原有的民族民主党年度会议的频率由5年一次改为4年一次,每次会议经党主席批准,在当年的第四季度召开,而不是过去的9月。民族民主党每4年改选一次,党支部每2年改选一次,但为保持组织的稳定性,党支部书记不改选。
2007年埃及现有政党名单
序号 |
名称 |
成立时间 |
1 |
民族民主党 |
1977年 |
2 |
自由社会主义党 |
1977年 |
3 |
国民统一进步集团党 |
1977年 |
4 |
社会主义工人党 |
1978年 |
5 |
新华夫脱党 |
1978年 |
6 |
民族党 |
1983年 |
7 |
社会主义阿拉伯埃及党 |
1985年 |
8 |
埃及绿党 |
1990年 |
9 |
民主联盟党 |
1990年 |
10 |
埃及少女党(现已停止) |
1990年 |
11 |
纳赛尔阿拉伯民主党 |
1992年 |
12 |
人民民主党 |
1992年 |
13 |
社会公正党 |
1993年 |
14 |
社会公平党 |
1995年 |
15 |
民族和睦党 |
2000年 |
16 |
埃及2000党 |
2001年 |
17 |
民主一代党 |
2002年 |
18 |
明日党 |
2004年 |
19 |
自由宪法社会党 |
2004年 |
20 |
埃及青年党 |
2005年 |
21 |
民主和平党 |
2005年 |
22 |
保守党 |
2006年 |
23 |
自由共和党 |
2006年 |
24 |
民主阵线党 |
2007年 |
六、地方行政
埃及在法国占领时期就有了行政规划制度的雏形,当时拿破仑把埃及划分为 16 个郡。后来穆罕默德·阿里掌权时又把埃及划分为 14个郡,每个郡分为数个县。英国占领埃及后不久,埃及首次实行了地方管理体制,根据 1883 年 5 月颁布的法律建立了省级议事会,作为中央政府的分支机构。但是这些地方议事会并没有获得法人地位,其职能也仅仅是顾问性的。但随着亚历山大省区的建立,埃及首次真正有了地方议事会制度。1890年1月5日,亚历山大省级议事会获得了法人地位。1923 年宪法第 132 和 133 条也第一次承认了地方议事会制度,规定:所有直辖市和省份的议事会,必须通过选举的方式成立,同时通过对财政状况作限制来限制候选人的提名。宪法同时给予地方议事会在地方上执行国家总体政策的相关职能,责令其公开预算状况,所有会议向公众开放。
目前,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分为 26 个具有法人地位的行政单位,即省,每个省都包括一定数量的县、乡镇和村。此外还有卢克索特别市。各地方行政单位根据国家总体发展规划管理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审批辖区内的土地改良计划。
为发展地方行政体系,宪法第161条增加了如下内容:“法律支持发展非中央化,依靠多种方式帮助地方行政部门完善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从而改善管理。”这表明,地方行政部门的执行效力得到了增强,非中央化制度将得到更完善的实施,地方行政部门将在管理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七、民间社会机构
民间社会机构的含义是那些具有民间性质的团体和机构,属于这一范围的有各非政府机构、工会、行业协会、体育联盟、企业家协会、宗教协会以及其他一些志愿性的、非官方的活动。
埃及民间社会机构的雏形出现在 19 世纪。体现了宪法、独立和民族斗争中的目标,是民众社会运动的起点,并对其活动产生影响。 1952 年至 1970 年间,由于单一政治体制的垄断地位,民众社会活动暂时告一段落。 70 年代的政治多元化运动和经济开放政策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民间社会机构产生了影响,其主要形式如下:
1、行业协会
随着埃及实行政治多元政策,行业协会的数量有了显著增长,其作用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保护和发展行业、表达行业成员的要求等,而是超出了这一范围,开始关注国家政治大事和外交政策问题,并发挥重要作用。
2、民间团体
埃及民间团体的产生和发展,过去和现在都与民间社会活动的产生和发展紧密相关。埃及第一个民间团体是 1821 年成立于亚历山大的希腊慈善协会,埃及民间团体由此宣告诞生。
近年来,埃及的民间团体不断发展,不断壮大。埃及民间团体的志愿者工作历史悠久,法律空间广阔。现阶段,民间团体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在国家政治经济理念发生变化的背景下,成为了加强民间社会建设的基本工具之一。绝大多数的民间团体都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提供社会援助、关心特殊阶层和残疾人,关照家庭和妇幼保健。此外还有一些民间团体从事地方发展工作。埃及现有的民间团体数目约为23200个,其中14600个团体在城市,800个团体在农村,600个在沙漠地区。
3、工会
它是埃及工人阶级利益的代表。
4、企业家协会
企业家协会的成立,反映了民间机构活动的新空间,与埃及自 1974 开始实施的经济开放政策紧密相关。第一个企业家协会于 1975 年问世,当时名为埃及美国理事会。之后更多企业家协会相继成立。
5、工商会
代表了广大企业家,尤其是中产阶级企业家的利益。工商会的成员资格是强制性的,也是从业的必须条件之一。
6、保护和支持权利组织
主要是指从八十年代至今数量显著增长的各种人权组织。